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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競爭力和市場需求角度看,全能銀行應該得到大力發展;從風險角度來說,全能銀行的發展進程要謹慎進行,甚至應設定一定的準入門檻,建立有效的防火墻,將風險堅決地擋在墻外。
趨勢
如何做好風險和收益的平衡,是我國全能銀行健康良好發展的關鍵。全能銀行這一存在形式其來有自,在國外,其變遷與幾次經濟危機浪潮息息相關;在中國,其發展歷程與國內金融實踐和全球化發展進程有緊密聯系。看待全能銀行在中國的未來,既要從國際上看,也要從中國的經濟發展實際情況中分析。
銀行業作為市場經濟中的競爭主體,持續并購、由小做大,是長期發展過程中的自然趨勢。正如喬治·斯蒂格勒在《通向壟斷和寡頭之路——兼并》中所發現的那樣,沒有一個美國大公司不是通過某種兼并而成長為大象的,這是現代經濟歷史的規律。
從銀行業本身的經營特征來看,做大后的銀行可以更好的降低成本、整合各項資源,作為全能型選手為客戶提供一攬子的系統服務,并且建立更為良好的信用體系,有效改善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金融風險問題,在互聯網應用如此普遍、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將平臺做大有助于匯合多項數據,針對用戶群體制定更加有效的金融服務方案,形成更加科學的風險評估系統。此外,做大做強銀行體也是我國金融力量走出國門,在國際舞臺一展拳腳的重要前提。
2008年,金融危機的疾風勁浪之下,關于混業經營的爭論再度引爆,混業的前提是風控,各國因而建立了適應綜合金融發展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以有效防范和化解混業經營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在2009年2月27日的“術語表”欄目中指出,金融業務綜合化是金融業務的發展趨勢之一,具體表現為:金融機構突破原有的專業化分工的限制,綜合經營多種金融業務。主要表現在:①商業銀行進入投資領域,逐步向全能銀行過渡。②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大大拓寬,不僅在原有資產負債表內業務范圍內提供更多的多樣化服務,而且在資產負債表外開拓經營領域,擴大各種手續費收入,從而擴大盈利來源。外匯買賣、投資顧問、現金管理、融資委托、信息咨詢等項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的重要經營項目。③非銀行金融機構運用自身的特殊有利條件,創造了多種適應社會公眾需要的金融工具,進行大量的融資活動,成為商業銀行的強有力的競爭對手。本世紀80年代后期,商業銀行約有 1/3的傳統業務——工商貸款被非銀行金融機構搶走。非銀行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的差別因此而變得日益模糊,兩者間的業務交叉與滲透程度日漸加深。
時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曾在2016年中國金融發展論壇上的致辭中指出,實行綜合經營是金融業融合創新的必由之路。他認為,“綜合經營往往是金融機構取得競爭優勢的必要手段——服務更多、更全、更新,因而更具吸引力”,也是銀行應對商業化改革后“四自三性”要求(“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發展”,“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的必然選擇。
規范
但潛在的風險不容忽視。1993年前,我國實行綜合經營制度,但商業銀行在高速發展中由于我國監管體系不完善等原因積累了大量風險,為此我國在這一年開始大力整頓金融秩序,推行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隨著1995年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和保險法的出臺,我國進入分業經營階段。2003年,商業銀行法修訂,確立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體系。
相關人士認為,美國1929年金融危機、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機制與美國實行混業經營直接相關,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高度關聯,導致了商業銀行被證券業務風險感染,進而殃及銀行、實體企業和美國家庭。分業有助于穩定風險,綜合則是市場競爭環境下的金融機構的本能沖動,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教授賀力平指出,“在當代許多國家,大型金融機構在開放的競爭性市場環境中不斷感受到追求高收益的壓力,它們會有內在動力去突破經營范圍的限制,采用全能銀行模式。”
從當前來看,我國持續采取金融嚴監管,防范跨業態風險傳染。2020年10月新修訂的商業銀行法中仍然延續1995年“單一經營”的說法,指出“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但繼續保留了2003年時寫入的“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條款。
實際操作中,不少銀行已經通過控股子公司、銀行控股集團等多種形式形成綜合經營格局。目前,我國主要走的是英美模式,即金融控股集團、金融集團模式,還沒有形成德國全能銀行模式,即一個法人、多塊牌照、多種業務,且與實體企業建立較為長期和深度的聯系,有的甚至持股超過25%。后一種模式下要求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對銀行人員專業素質要求更高,屬于狹義的全能銀行模式,廣義的全能銀行指能夠從事所有金融業務的銀行,即全能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本文討論的是廣義上的全能銀行。
結語
隨著2020年9月《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的出臺及2022年3月首批金控牌照的落地,標志著綜合經營模式得到了進一步發展,混業經營時代或正在到來。
然而改革之路道阻且長,建立有效而穩定的金融服務體系是實現資源有效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一步。